時??間: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30
地??點:最高人民法院全媒體新聞發布廳
出席嘉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楊臨萍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呂忠梅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劉竹梅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 李廣宇
發布內容: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并回答記者提問。
圖為發布會現場。
最高法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
202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主持。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科學內涵。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是新時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今天是“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及典型案例,全面總結上一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經驗和成效。本場發布會還邀請到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忠梅教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環境司法研究中心的《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兩個報告同時發布,旨在展示環境資源審判實踐與理論研究融合發展的最新成果。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2年,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持續推動環境法治進程?!吨袊h境資源審判(2022)》年度報告,從圍繞中心立足大局、服務新時代新征程生態文明建設,踐行促公正提效率、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豐富法律適用規則、推動環境資源法律體系健全完善,持續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聚焦現代環境治理、增強協同聯動和服務保障能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貢獻建設清潔美麗世界中國智慧六個方面,對2022年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多角度、多層次展現了人民法院以更高的審判質效回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司法需求,以更準的問題導向推動生態環境資源法律體系完善,以更強的靶向舉措推進環境資源專門化審判體系建設,以更優的司法樣本擴展中國環境司法的國際影響力,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務的生動實踐。
一、2022年,人民法院持續忠實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責,執法辦案質量、效率、效果不斷提升。全國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案件273177件、審結246104件。
最高人民法院持續推動法律統一適用,制定森林資源保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持續強化環境司法政策指引,組織召開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暨第一次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并研究制定會議紀要,出臺依法懲處盜采礦產資源犯罪、司法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等司法政策,與生態環境部等中央單位聯合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持續加強類案指導,發布環境公益訴訟專題指導性案例10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等典型案例5批60件;積極配合相關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文物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見,促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法網日益科學嚴密、系統完善。
人民法院堅持綠色理念,完善依法懲治環境資源犯罪機制,參與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行動,妥善處理涉企業案件中的環境問題?!叭?、全環節、全鏈條”懲治環境污染犯罪,依法嚴懲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環境污染行為,積極配合污染物協同控制。注意審查涉訴企業是否符合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要求,營造綠色法治化營商環境。堅持生態優先,持續多元化設立法律服務點、巡回審判點,著力提升系統治理水平。依法懲治危害長江鱘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依法打擊盜采泥炭土行為,加強黑土地保護;開展“拯救蚯蚓”行動,守護“糧田沃土”;引導污染型經營主體有序退出,促進相關政策和補償機制完善,服務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堅持低碳發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確立的原則、制度要求,依法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相應職責,結合現代公司治理理念引導企業改進技術工藝。明確碳匯認購的適用條件,探索適用以購買碳匯減排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的司法措施。
二、2022年,人民法院持續深入推進環境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水平穩步提升。截至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30個高級法院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均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繼南京、蘭州、昆明、鄭州設立環境資源法庭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長春、烏魯木齊環境資源法庭,專業機構四級法院全覆蓋不斷完善。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持續推進。新設長江上游生物多樣性保護、黃河口濕地、汾河源等生態司法保護基地,融合生態環境修復、生態法治教育、生態理念宣傳、生態文化推廣等功能,拓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廣度和深度。著力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積極研判選任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的問題。初步建成并上線運行“上下貫通、橫向聯通”的全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為深化環境資源審判改革創新提供支撐。
三、2022年,人民法院持續依法延伸審判職能,積極參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協同聯動。主動將環境資源審判融入長江、黃河、京津冀等國家流域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不斷深化跨域司法協作。健全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主管機關的常態化溝通機制,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協作、普法聯動、聯席會議等機制,探索建立將“林(田、河、湖)長制”與“法官進網格”相結合的聯合巡查制度,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的維度和范圍進一步擴展。完善多元解紛。推動生態環境源頭保護和訴源治理,加強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銜接配合,注重矛盾的基層化解、就地化解。針對審判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發送司法建議,依法監督有關部門整改落實,推動生態環境共治。深化法治宣傳。深耕六五環境日集中普法宣傳品牌,持續創新司法公開和以案釋法方式方法。依托車載法庭、云上共享法庭等打造便民司法,把生態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2022年,人民法院充分運用國際環境司法多元化共享平臺展示中國環境司法經驗和成就,講好中國環境司法故事。最高人民法院向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推薦第三批10件中國環境司法典型案例,以及2020、2021環境資源審判年度報告;配合《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落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昆明宣言》,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及配套典型案例;舉辦“氣候變化司法應對”國際研討會和中德氣候變化司法應對研討會,出席人類環境會議及斯德哥爾摩“法官與環境法”國際研討會,國際交流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大興調查研究,堅持能動司法、履職擔當,抓實、抓好“公正與效率”,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再上新臺階,切實以高質量環境司法服務,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再立新功!
最高法發布《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
202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主持。
2022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共同完成,主要內容如下:
2022年,黨的二十大召開,擘畫了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宏偉藍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邁向新征程?;仡欬h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順應時代發展和人民期盼,高度重視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更加注重發揮司法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和推動環境司法體制改革創新,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資源司法體系,創造了許多“人無我有”的“綠色司法”經驗,推動中國綠色司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革,在中國司法發展史、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史上具有標志性意義。各級司法機關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圍繞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的實施,大力推進環境司法專門化專業化,充分發揮司法政策、司法解釋的規范性作用,注重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約束引領功能,樹立綠色司法理念,統一案件辦理規范、統一司法程序、統一裁判標準、統一法律適用規則,極大提升了生態環境領域的司法保障水平,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環境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在新征程上實現中國環境司法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環境司法專門化體系基本成熟
2022年,司法機關繼續以環境司法專門化為主要抓手,著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效能的體制機制問題,組織機構建設由常態化向整體化延展、工作機制由精細化向集約化開拓、司法規則由法制化向具體化迸發、司法隊伍建設由專一化向一體化推進、司法理論研究由精深化向實質化躍進,遵循環境司法規律、體現集成和協同的環境司法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環境司法組織建設實現整體化延展。2022年,全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數量同比增長12.89%,在系統性、專業性領域“扎根發芽”。河南省、吉林省分別設立鄭州環境資源法庭和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筑牢生態環境全方位保護屏障。重慶市、廣西壯族自治區設立巡回(流動)法庭,推進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陣地前移。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金寨縣人民法院探索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向涉紅色資源地區拓展。持續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專門機構建設。青海、陜西推動巡回(派出)檢察機構設置,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在省林長辦公室設置檢察聯絡室,強化對林業資源領域的檢察監督。
二是多元共治的環境司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2022年,司法機關堅持探索多元化工作模式,提升環境司法工作的溫度,創新以生態環境治理多元化為特征的環境司法工作格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深化“能動”檢察,增強環境檢察的工作深度與制度效能。江蘇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建立跨省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移交機制,推動《長三角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框架協議》落地落實落細,通過多元協同治理,拓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廣度。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等探索易于當事人參加的審判模式,提升治理水平。
三是以綠色司法理念為核心的規則體系更加完善。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共計發布司法文件8件,統一環境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標準、細化環境民事訴訟的實體規則;共計發布指導性案例3批15個、典型案例15批144個,涉及公益訴訟、自然資源利用、流域司法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濕地保護等領域,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案例制度,不斷完善以環境正義、風險預防、生態恢復等綠色司法理念為核心的司法規則體系。
四是環境司法隊伍建設和司法理論研究的動力增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聯合舉辦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培訓班,深化環境司法理論運用,鍛造環境司法隊伍,提高環境司法服務能力。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長江海商法學會、武漢大學法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理論研究(武漢大學)基地共同舉辦首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回應環境司法實踐需求,推動環境司法理論成果轉化。
五是環境司法傳播的國際國內渠道進一步通暢。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亞洲開發銀行、歐洲環保協會共同主辦氣候變化司法應對國際研討會,為共建地球命運共同體建言獻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司法門戶網站刊載第三批10件中國環境資源司法案例,充分向世界展示了中國環境司法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經驗。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報告,為包括生物多樣性保護在內的全球環境治理提供切實可行的司法方案。
二、環境司法專業化發展形成鮮明中國特色
2022年,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發展特色鮮明。專門環境訴訟制度發展態勢良好,專業化能力再上新臺階;環境司法重點領域得到突破,專業化基礎日益牢固。環境司法專業化功能穩定發揮,環境資源案件受理審判執行有序推進。
環境侵權案件類型分布呈現一定規律性,企業是環境污染的主要實施者,被侵害方權益救濟難度大,案件改判空間較為狹窄,環境共同侵權案件具有高度復雜性與模糊性,責任承擔以單一責任形式為主、復合責任形式為輔。環境行政訴訟爭議類型數量呈梯次排列,補償類案件占據首位,環境非訴行政執行以給付請求為主,“事實認定不清”和“違反法定程序”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主要原因。環境犯罪具有明顯的屬地性,資源要素類型犯罪相對集中,動植物資源犯罪主要發生在初始階段,與生態要素富集度密切相關。環境公益訴訟規則體系穩健發展,訴訟案件民多行少,涉案領域廣泛,生態破壞責任糾紛案件居多。
我們特別關注了民法典“綠色原則”在物權案件中的適用和能源訴訟兩大熱點問題?!熬G色原則”在物權案件中的適用高度集中于物權保護糾紛和相鄰關系糾紛等領域,“綠色原則”主要發揮理念宣示和規范補強功能,成為裁判物權糾紛的指引性依據。能源訴訟的效能逐步凸顯,民事糾紛集中發生于供應消費領域,行政糾紛中復議救濟情況多發,刑事糾紛涉及法律關系復雜、保護價值多元,生態修復、賠禮道歉等責任形式在能源訴訟中得到廣泛運用。
三、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賦能助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系統工程”。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為時代使命的環境司法,還需在認真總結已經取得的成績和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樹立綠色司法理念,完善環境司法專門化體系,增強環境司法專業化能力,為護航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賦能助力。
推動環境司法專門化體系不斷完善。深化層級多元、優勢互補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建設,推進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模式新實踐。促進公益訴訟檢察組織體系成熟定型,推動流域公益訴訟檢察專門機關建設。建設以“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為依托的常態化保障機制。繼續拓寬公眾參與環境資源審判模式,不斷提升審判效能。健全環境資源立、審、執各環節協作機制,明確事前、事中、事后各階段協作重點內容,提升協作能力。
進一步提升環境司法專業化效能與合力。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準確適用民法典“綠色條款”,妥善處理安全與發展、保護與發展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持系統整體治理觀,充分發揮行政訴訟監督與維護功能,促進司法審查標準實質化。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運用刑法法益保護機能,增強對環境法益的辨識度。進一步優化訴訟結構,完善公益訴訟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更好發揮中國環境司法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的引領作用,為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我們相信,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國司法機關必將更好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